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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窗口职责

更新时间::2015-11-12点击次数:1600次
1、负责人防办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人防工程报废、拆除、封填审批;人防工程改造

1、负责人防办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人防工程报废、拆除、封填审批;人防工程改造审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改造审批;征收人防工程维护建设费;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费等)的受理、办理、审批,进行材料预审,一次性告知,及时上报材料,及时下达批复、签署意见,在权限范围内按规定时限完成审批工作。
2、窗口上报相关审批材料后,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及处室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出具相关批复和证书后,及时下达。
3、负责按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做好窗口办事指南的编写及公示工作。
4、答复客户提出的各项咨询问题。
5、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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