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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8-30点击次数:884次
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防办、各开发区规建局、各办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南昌

 

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防办、各开发区规建局、各办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办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724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           2017724日印发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南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洪安字[2017]10号)统一部署,经市办会议研究同意,定于20177月至10月在全市人防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人防系统的办公场所、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人防工程、人防相关的生产企业。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人防工程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人防工程特别是人防早期工程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各单位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人防工程逐一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工程要采取能改则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落实责任人,严防死守。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工作安排

2017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1、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对各类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各单位自查要做到全覆盖。

7月底前,各有关单位要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办行政审批服务处。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辖区检查对象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辖区开展对表检查,对已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8月底和9月底,各有关单位要将相关企业名单报送至市办行政审批服务处,由市安委办在有关媒体集中曝光。

5、各有关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全市人防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本辖区大排查行动的全过程督导。市办领导和各处室按市办年初制定的安全督查分工对口督查。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1、各有关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辖区开展督查检查。

2、市办8月中旬组织对各单位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各有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928日前报送市办行政审批服务处,1028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市办行政审批服务处,8月底、9月底、10月底分别将《南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报市办行政审批服务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办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李克荣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武、熊幸平、周建东,副调研员李俊、黄文金同志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办行政审批服务处,邓晖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人防工程权属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市办成立大检查办公室,负责大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等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