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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人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3-30点击次数:827次
各县区人防办、各开发区规建局:根据《南昌市行政执行法案卷评查办法》(洪府发[2010]23号)的规定和市法制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

各县区人防办、各开发区规建局:

根据《南昌市行政执行法案卷评查办法》(洪府发[2010]23号)的规定和市法制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洪府法字[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7年全市人防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全市人防系统具有行政审批的职能部门(包括法律、法规委托授权的组织)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和重大行政决策案卷。

二、评查方法

本次人防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采取各人防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自查,市人防办评查小组综合抽查评定的方式进行。

三、评查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8年4月20日前):各人防行政审批部门组织人员对照《江西省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标准(试行)》、《江西省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南昌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南昌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南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文件材料立档规定》,对2017年办理的全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和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进行自查,并于4月20日前将案卷目录和自评小结连同电子文本报市人防办法规宣传处。

(二)抽查阶段(2018年4月21日至5月10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市人防办从报送的案卷目录中抽查人防行政处罚案卷1宗、人防行政许可案卷2宗,行政强制案卷和重大行政决策案卷由各单位各选送1宗参加集中评查。各单位将确定评查的案卷于4月21日前报送市人防办法规宣传处。市人防办组织对案卷集中评查打分。

(三)通报结果阶段(2018年5月10日至5月20日)案卷评查结束后,市人防办将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行政审批服务处于5月20日前将市本级评查情况通报及案卷目录连同电子文本报市政府法制办(径送执法监督处)。

四、工作要求

行政执法案卷是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的载体,反映了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管理基本状况。各人防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评查标准逐条逐项对照评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提升本单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单位务必于4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的案卷评查工作,并按要求报送参评案卷等资料,确保本次案卷评查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案卷评查结果将作为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之一。

联系人:蔡汝宁 电话:88533179 13970853030

            电话:83987559  13807919708

邮箱:13970853030@139.com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