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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认定

更新时间::2018-04-28点击次数:924次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指南一、办理事项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认定(本事项不收费)二、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审批指南

一、办理事项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认定(本事项不收费)

二、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16项: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认定”《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201322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12号)

三、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非一审一核

四、申报材料

       1. 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原件);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文件一式四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3.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正、副本;

5. 人防工程监理人员一览表(包括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6.人防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防工程监理员证书和其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保、养老保险等证明;

7.房建监理业绩;

8.监理业务手册(填写1-2个房建的监理情况)

备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送交人防窗口。

五、办理流程

递交材料——实地核查——公告公示——核发证书

六、行政许可时限: 8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八、联系人及电话

首席代表:邓晖    

窗口工作人员:钱坤  黄鹂   联系电话:83987559

九、工作时间

工作日(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工作地点

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人防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