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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下资质认定

更新时间::2018-04-28点击次数:1419次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指南一、办理事项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下资质认定二、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审批指南

一、办理事项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下资质认定

二、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15项:“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以下资质认定”《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28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12号)

三、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非一审一核

四、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3.从事建筑工程设计业务5年以上;

4.无设计质量事故;

5.社会信誉良好,达到行业信用评价规定标准;

五、申报材料

       1. 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原件);

2.设计许可资质申请表;

  3.设计单位法人、合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设计单位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5.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合伙人身份证明;

6.设计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7.设计许可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执业证书复印件;

       8.设计许可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个人业绩材料;

9. 设计许可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与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养老保险证明;

10.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送交人防窗口。

六、办理流程

递交材料——实地核查——公告公示——核发证书

七、行政许可时限: 8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九、联系人及电话

首席代表:邓晖    

窗口工作人员:钱坤  黄鹂   联系电话:83987559

十、工作时间

工作日(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一、工作地点

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人防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