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审批指南
一、行政许可事项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审批
二、行政许可依据
《江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审批和质量监督管理。”
三、申报行政许可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原件盖单位公章)
2、《建筑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一式三份)
3、经规划局批准的项目设计方案;
4、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各一份)
四、行政许可程序(见流程图)
五、行政许可时限:2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及电话
首席代表:邓晖
窗口工作人员:钱坤 黄鹂 联系电话:83987559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八、工作地点
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人防窗口